進入10月下旬,我省多地陸續開啟供暖模式。在省內越來越多的地區完成煤改電采暖的同時,群眾開始紛紛關注“煤改電”的電價政策。2022年煤改電電費多少錢一度?可以享受優惠電價嗎?
10月25日,山西省發改委發布了《關于2022-2023年采暖期“煤改電”用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》。對于不同的電用戶,采用不同的計價方式,居民家庭還可以自主選擇最為劃算的計費方式。
居民家庭 自主選擇劃算計費模式
居民家庭,是指電網企業直接抄表到戶的居民家庭,對于這部分“煤改電”用戶,執行獨立的電采暖電價政策。山西晚報記者獲悉,采暖用電單表計量、單獨計價的“煤改電”居民家庭,可結合家庭采暖用電實際向所在地供電部門提出申請,在以下三種計價方式中,自主選擇最經濟的計費方式。
第一種方式是峰谷時段計價方式。采暖用電執行峰谷電價,采暖用電量不受限制,不執行階梯電價,峰谷時段劃分和用電價格根據居民用戶類別執行。
第二種方式是用電量計價方式。采暖用電不區分峰谷時段,不執行階梯電價,采暖期用電量在各市發展改革委確定的用電量額度范圍內(采暖期用電量額度=2600千瓦時/月×采暖期供暖月),用電價格為0.2862元/千瓦時,超出部分用電價格按0.507元/千瓦時執行。
第三種方式是平段電價計價方式。采暖用電不執行峰谷電價和階梯電價,采暖用電量不受限制,用電價格0.477元/千瓦時。
對于采暖用電與生活用電未實行分表計量的“煤改電”居民家庭,以采暖期開始前8月份和9月份的月均生活用電量為基礎電量,采暖期內每月超出基礎電量部分視為采暖用電量。其中:基礎電量按居民生活用電價格執行,采暖用電量按單表計量、單獨計價“煤改電”居民家庭“用電量計價方式”執行。
對于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,用電單位可向所在地供電部門申請,自主選擇按單表計量、單獨計價“煤改電”居民家庭“峰谷時段計價方式”或“平段電價計價方式”執行。
農村“煤改電” 部分可參考居民峰谷時段計價
農村地區以村或自然村為單位通過“煤改電”進行區域集中供暖的,供暖用電執行單表計量、單獨計價“煤改電”居民家庭“峰谷時段計價方式”。據悉,在今年10月24日之前已建成的農村“煤改電”區域集中供暖項目,可向當地市級發改部門申請,經當地市級發改部門審核認定,并在供暖用電實施單表計量后,參考居民家庭“用電量計價方式”,對企業20222023年采暖期一定額度范圍內的供暖用電量,按居民家庭低谷電價0.2862元/千瓦時執行,超出部分執行0.507元/千瓦時。隨后,山西晚報記者獲悉,上述供暖用電量額度,等于企業實際供暖戶數×2600千瓦時/月×采暖期供暖月。
有關市級發改部門將同“煤改電”主管部門依據企業供暖收費票據、用戶取暖情況等據實確定企業實際供暖戶數,并會同當地電網企業按要求測算明確具體企業供暖用電量額度,向社會公示后執行。同時,2022-2023年采暖期結束后,各市發展改革對農村地區“煤改電”區域集中供暖電價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全面評估。
其余“電采暖” 全按市場價購電
其他電采暖電價政策除以上“煤改電”以外的其他電采暖用戶,全部進入電力市場,按照市場價格購電。暫未直接(或售電公司代理)從市場購電的,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,用電價格按代理購電價格執行,并按規定執行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。